2003年,系统改制,资产拍卖,职工买断,机构撤销,曾经的滦县供销合作社面对前所未有的困境,无奈走上了撤并重组之路。
2011年,沐浴着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春风,滦县供销合作社重新成立,15人扛起了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大旗。
2014年,经过不懈地拼搏努力,滦县供销合作社初露端倪,在全省供销社系统中崭露头角。滦县由此被确定为河北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。
“综合改革前,滦县供销合作社可以说是一穷二白,一个仅有职工11人、固定资产百万、职工自筹资金经营的唯一集体企业—新合作盐业有限公司;基层组织体系空白,经营体系空白。”滦县供销社主任王治强带领同志们,通过综合改革,滦县供销社按照“政府主导,供销社主办,市场化运作”原则,搭建了“供销社+农民合作社联合社+供销资产运营中心”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组织架构,构建了农村供销电商运营、供销农资超市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、农村合作金融四大服务平台,综合改革成效已逐步显现。
其实,滦县供销社能够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,得益于滦县县委、滦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供销社的有力指导。县委、县政府出台“综合改革实施方案”,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,供销社综合改革上升到县委县政府日常督导工作。市供销总社领导多次深入该县对供销综合改革进行调研指导,提出针对性的改革意见建议。正所谓“上下齐心者胜”,县供销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坚定信心、抢抓机遇、迎难而上,完成了综合改革试点各项目标任务,在省、市考核中被评为综合改革试点“优秀”单位。